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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福利!眉山市城乡居民医保最高可支付60万

发表于2016-08-11

8月10日,记者从眉山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度眉山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可达20万元;商业补充保险每年每人最高支付金额可达40万元。这即意味着,在未使用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情况下,居民医疗保险一个参保年度内便可为参保对象减轻最高达60万元的医疗支出。

据介绍,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分设两档,其中第一档个人缴费150元,第二档个人缴费240元。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第一档缴费的统筹基金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由15万元调整为16.5万元;按第二档缴费的统筹基金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由18万元调整为20万元。

商业补充保险缴费标准维持50元不变,每年每人最高支付金额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两倍。按第一档缴费的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调整为33万元,按第二档缴费的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调整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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